依修業要點:學生入學後至申請學位考試前須在經國內外教育主管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立案或認可之各級學校(含大學附設之語言中心),以母語非華語者為對象,從事華語課堂教學實習至少72小時。外籍生、僑生、港澳生及陸生之實習地點,則可選擇國內外教學機構。
Q1: 實習時數採計時間點?
A1: 入學後至申請學位考試前。
Q2: 實習單位為何?可以在補習班或私人機構嗎?
A2: 實習單位應為國內外教育主管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立案或認可之各級學校(含大學附設之語言中心)。補習班或私人民間機構之實習/教學不計入。
Q3: 實習對象為何?
A3: 實習對象應為母語非華語者。
Q4: 實習證書上應有哪些內容?
A4: 實習者姓名、實習期間、實習時數/教學時數、職稱等必要資訊,並需蓋實習單位章戳。如實習證書之職稱非「華語教師」者,建議採本學程「實習證明」模板,或請實習單位註記有進行「課堂教學」之工作內容。如前述實習單位均無法提供者,建議實習前提交「實習計畫書」並經本學程實習審議小組核可後方可實習。「實習計畫書」下載處:本學程網站-表格下載-修業相關-「實習計畫書-特殊情形申請用」。
Q5: 現職即為國內外教育主管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立案或認可之各級學校(含大學附設之語言中心)之「華語教師」,要注意什麼?
A5: 請開立在職證明(證明應註記姓名、教學期間、教學時數,並需蓋工作單位章戳)。有效期間應為入學後。
Q6: 如要申請免修碩士班必修課「華語文教學實習」課程作法為何?
A6: 請參照《國立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學生海外實習免修辦法》(下載處:本學程網站-學位修讀-修業要點-海外實習免修「華語文教學實習」課程辦法)。「『華語文教學實習』課程免修申請書」適用表格為「國立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華語文教學實習」課程免修申請書」(表格下載處:本學程網站-學位修讀-修業要點-海外實習免修「華語文教學實習」課程辦法)。
申請流程,請參照《國立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碩士學位學程學生海外實習免修辦法》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