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人社院華語文碩士學位學程 徵聘專任教師啟事
【擬聘職級】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一名
【應徵資格】
1. 具國內外各大學博士學位者。(應屆畢業者,需已完成論文並檢附指導教授具名之畢業證明函)
2. 專長領域為 華語文教學 與 跨文化溝通(或跨文化研究)相關者。
【起聘日期】自115年2月1日或115年8月1日起聘 (實際到職日期將依徵聘流程進度及應徵者現職情況協議調整。)
【檢附資料】
1. 應徵專任教師申請表 (請至本學程網站/表單下載/徵聘教師表格/)
(1) 個人資料表暨著作目錄
(2) 研究方向與教學理念說明
(3) 可開授課程及課程大綱(可開設前述專長領域相關課程,具華語文教學課程設計經驗者優先考量。)
2. 個人詳細履歷 (格式不拘;含照片)
3. 博士學位畢業證書、教師證書、現職聘書各1份
§ 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請附上博士班成績單。
§ 持國外學歷者,須向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辦理學歷(含成績單)驗證。
4. 推薦信2封 (由推薦人簽名後逕郵寄或email至本學程信箱)
5. 學術論文著作 (請附上中英文摘要與全文,若尚未刊登者,請附已接受刊登證明。)
(1) 代表作1件(近三年公開發表之著作或學位論文)
(2) 參考作至多5件(近五年公開發表之學術著作)
【投件方式】請檢具上述備審文件電子檔於臺灣時間114年7月13日23:59前寄至本
學程信箱:clcul@my.nthu.edu.tw,主旨註明「應徵專任教師-○○○(姓名)」。
【注意事項】
1. 經本學程書面資料審查通過者,須親自至本學程面談並進行一場學術演講。
2. 面談通過者,須備妥個人履歷、代表作及參考作一式7份 (請依序檢附,勿裝訂成冊),寄至本學程辦公室,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學校福利】
1. 彈性薪資: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暨獎勵補助、國立清華大學激勵優秀新聘助理教授獎勵。
2. 研究開辦費補助。
3. 房租津貼補助:每月補助一萬元,至多三年
4. 住宿:新聘教師元則優先配住「學人宿舍」,房型為一房及兩房。此外,尚有清華會館及第二招待所可供申請。
5. 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小學及幼兒園優先入學。
6. 其他福利:生日禮券、健康檢查補助、自費團體保險、優惠存款等。
【聯絡方式】
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3)571-5131分機34426
E-mail:clcul@my.nthu.edu.tw
地址:(300)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人社院A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