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博碩士學位學程
114年學生出國發表論文、海外實習獎助金申請
- 補助之活動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出國者。
- 補助對象及條件:
- 本學程之在學博碩士生。
- 申請人以補助一次為限,受獎生不得重複領取校內或本國政府(例如教育部)其他獎助(含補助)。
- 本次補助限能於12月31日前完成經費核銷者。
第一梯次:114年 6月30日(一)下午四點前交件至學程辦公室。
第二梯次:114年 12月8日(一)下午四點前交件至學程辦公室。
- 補助項目:出國來回機票、生活費 (補助名額及額度依審查決議核給) 。
- 出國發表論文者:
- 學生出國發表論文、海外實習補助申請表 (附件一)
- 邀請函或被接受之證明文件
- 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文件,如論文全文
- 海外實習者:
- 學生出國發表論文、海外實習補助申請表 (附件一)
- 邀請函或海外實習機構同意實習等相關證明文件
- 實習計畫書
- 本獎助金採取事後發給補助原則,凡獲得本項獎助金補助者,應於返國後兩個星期內,檢附2000字以上成果報告書(包含心得、照片6-8張)暨相關單據結報,逾期結報與未繳交資料者,通知3次仍未繳交,取消其補助及下次之申請資格。
- 受獎生返國一年內依學程安排進行出國發表論文、海外實習成果分享,傳承經驗。
- 受獎生若無不可抗力之因素而中途中止出國發表、海外實習,不得結報機票、生活費之補助。
- 經費來源為本學程114年高教深耕計畫,實際核銷規定依據政大主計室「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 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或其他足資證明行程之文件。
- 購票證明單/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買受人請填:國立政治大學,統編:03807654)。
- 登機證存根(含電子登機證)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 其它單據:如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格式請見附件二) 。
- 出國成果報告書(格式請見附件三)。
- 參與研討會者,請提供研討會發表證明或研討會議程或足資證明研討會開會期間之相關文件
- 參與海外實習者,請提供實習證明(需詳載實習職務、實際實習起訖日及實習總時數)。
- 如有未盡事宜,請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學程深耕計畫助理(電話02-29393091分機62561 E-mail: nccutcslproject@gmail.com)。